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考试测评(6月)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三个环节。
1.笔试(6月上旬)
按照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的比例组织笔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般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发布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需提交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
2.面试(6月中旬)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为5:1。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评价(6月中旬)
综合评价包括岗位匹配度分析和业绩评价两个部分,各占综合评价成绩的50%。综合评价成绩按百分制量化评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得分按照4:4:2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市局、总队人事教育处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可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其上一个工作单位了解核实。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市局、总队和拟遴选人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在公示期满后15天内,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和国家统计局人事司的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调入相关手续。
联系人:崔玲
联系电话:83547061
原标题: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1-3.rar
1.2015年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机关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2015年遴选公务员自荐报名表
3.干部基本情况表
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