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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4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3.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
4.提交报名申请及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可登录镇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及资料交报名点进行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由公开遴选(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3张;
(2)《报名表》原件1份;
(3)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在《报名表》上签注姓名并填写“审核合格”字样。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6.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缩减职位。
7.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8年5月10日至5月11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因逾期未能领取准考证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予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