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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若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按从到低分顺序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考察结果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后确定拟录人员,并在常宁廉政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选调单位办理试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试用资格。
(八)试用和调入。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从事选调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常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5873481588、15574707897;受理举报电话:18773469465(常宁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原标题:2018年常宁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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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宁市纪委 常宁市监察委员会 常宁市委组织部
常宁市编办 常宁市人社局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