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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茶花泉景区及我县旅游接待水平,提升我县旅游队伍整体形象,按照县委、政府的相关要求,拟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10名景区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次选调工作在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进行,下设办公室在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二、公开遴选人数
根据我县旅游事业发展需要,向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男女不限,共10人。
三、公开选调的范围和对象
玉屏侗族自治县各乡镇、各部门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全县范围内享受财政工资的工作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尚的职业情操,热爱旅游事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3.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4.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专业不限。
5.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形象气质佳,精神风貌好,女性身高158cm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
6.热爱旅游工作,熟悉、了解并能介绍我县概况及主要景区、景点。
7.参加过导游、讲解员大赛并获奖者,熟悉旅游策划、宣传营销、具有丰富导游工作经验者优先;对从事过政务接待工作可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工作单位受到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