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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察和体检
1、组织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廉政鉴定、现实表现认定、实地考核、同考生本人及有关人员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需补充人选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2、考察合格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原则上从参加选调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四)公示和调转
考察体检结束后,确定的拟选调人选公示5天。公示期间,若有关于拟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举报或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要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2、调入人员的原行政职务、行政职级不予保留。
3、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原标题:大庆市信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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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信访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