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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选调范围之内
1.尚在试用期内和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至18日(周六、周日除外),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咨询电话:43665875、43665810,15941483313。
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复印件、《2018年本溪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登录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填写,并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一式2份、学历和职业资质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同时携带1寸免冠照片2张,现场发放准考证。
报名地点:本溪市司法局政治部605房间(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75栋)
自报名至选调结束,请考生保持所留手机畅通,如发生联系不上的情况,由考生负责。
(二)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务员公文写作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
面试人选的确定:市司法局机关选调人员按照1:3的面试比例,本溪市强戒所警察按照1:2的面试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果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本次选调工作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面试内容主要为公务员应知应会的知识和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的不予选调。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