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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安业务知识、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上明确时间地点为准。
(3)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人民警察证。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职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职位由到低分差额确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职位由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如有考察不适合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六)公示
确定拟考调人员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七)试用
考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八)调动
试用合格后,按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四、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咨询电话:0834-2286016
原标题:凉山州公安局关于公开考试选调业务骨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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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公安局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