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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行政效能中心按照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
①笔试。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及文字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执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由县行政效能中心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
6.公示和调动
①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聘对象,并在县内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②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聘对象。
未尽事宜,由本次选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东安县行政效能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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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行政效能中心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安县行政效能中心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