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资格审查
经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统一发出考试通知。每个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若低于规定比例,则不开考。
(四)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科目及内容根据选调职位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进行闭卷考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职位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分别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时,一并测试电脑操作技能,电脑操作技能测试结果记入面试成绩。
(五)组织考察和公示
应试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按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
根据考察情况,州委宣传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州委宣传部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由州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公示期满,体检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在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考试对象和纪检部门的监督。
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原标题: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宣传部201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宣传部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