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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要求及本公告规定情形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分男性考生、女性考生进行排名。笔试开考比例应达到1:3以上,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对遴选人员岗位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1. 笔试主要内容为: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4月14日8:30—17:30到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2.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少于遴选职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综合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男女遴选人数分别差额1名确定考察对象(如进入考察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考察),总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同时,安排考察对象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体检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五)调动。根据综合考察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调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按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七、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材料造假、资格不符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人员应试资格。同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在报名、测试、体检、考察等遴选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4)4577788。
咨询电话:(0834)4572305,(0834)4572217。
原标题:关于公开遴选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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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南县纪委 宁南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宁南县委组织部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