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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人员须在选调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复印件)、年度考核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考生将上述所需材料复印二份交报考所在单位。
2.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24日至4月26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各选调单位上报的资格审查情况汇总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选调工作中,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面试
面试时间为5月7日至5月13日。面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于面试前5天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选调单位每个职位的入闱笔试人员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同分的,一并参加笔试。
七、笔试
笔试时间为5月21日上午9:00至11:30,考点设在宜春,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八、加试
如职位需加试,时间为5月21日下午完成,加试由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总分为50分。
九、确定考察对象
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有加试单位的含加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总成绩出现末位同分的,按面试成绩来确定排名参加考察。
十、考察
考察工作于5月25日开始,5月30日前结束。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负责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