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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试用
州纪委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10名试用人员,进入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六)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州纪委集体讨论确定10名拟考调人员。如试用结果达不到考调要求,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该考调职位空缺。
(七)公示
州纪委对拟考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送组织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影响考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该考调职位空缺。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2.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3.本公告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发布,各阶段成绩、考察、体检、公示等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公布(公示)。
本公告由州纪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州纪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34-3865848
监督电话:12388
原标题:中共凉山州纪委关于2018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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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凉山州纪委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