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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报名时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3.考试。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拔岗位计划数超过2:1的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否则只进行面试。
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需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拔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只进行面试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选拔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则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笔试、面试及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及考核。根据选拔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选拔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名;只进行面试且成绩相同的,以不去除最和最低分进行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5.确定选拔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单位或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定选拔对象,并报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
五、组织与监督
选拔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内司委实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3221604
原标题:澧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等单位公开选拔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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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等单位选拔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表.docx
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