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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市委政法委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开封市委政法委主任科员职务以下公务员6名。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或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中共党员;
(4)开封市市以下机关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8)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需要回避的近亲属关系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
(7)其它不适合从事政法工作的。
(三)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优先录用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同等分数下可优先录用。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此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5月22日共5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市委前三楼336房间)。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政治面貌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报名推荐表,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和2份复印件,表格请登陆“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www.kfrs.gov.cn)或“中国开封公众信息网”下载后填写,一式2份一并报送。上交近期同底板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2)报名人数与拟遴选名额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拟遴选名额。
(3)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中国开封公众信息网”和“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公布。初步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15年5月28日至5月29日到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市委前三楼336房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序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