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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身体健康。
8.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4月20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九江市纪委组织部(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主楼1号楼A419室)。
3.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九江市纪委监察委公开选调机关干部报名表》(附件二),并按规定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4.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①加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的《九江市纪委监察委公开选调机关干部报名表》(附件二)两份。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③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近2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④具备《职位表》中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的: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⑤外省报考的,九江籍的须提供九江户籍材料;配偶在九江工作的须提供结婚证,以及配偶在九江工作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连续满一年的证明材料。⑥近期正面免冠2寸红底彩照2张及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由市纪委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选调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其本人凭身份证到市纪委组织部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与职位相匹配的工作能力。每个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公开选调人数。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根据职位分类分别以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九江市纪委监察委网站公布。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