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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审查。由霍城县纪委监委和霍城县委组织部组成的遴选办公室对推荐和自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录对象。凡是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严肃追责问责。
外县市推荐或自荐人员,请于4月1日-4月20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或录用文件复印件一份,到霍城县纪委监委201室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时间拟定为2018年4月28日(周六)早上10:30,笔试地点设在县委党校。
(四)面试考察。面试考察人选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考察人选。需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了解情况,查阅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必要时,可进行延伸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研究选用。根据总成绩和政审情况,由霍城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遴选干部人员名单。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对遴选干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有举报反映的,待调查核实后再作处理。
六、有关要求
1.本县各乡镇(中心)、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支持此次遴选工作,全力做好推荐和自荐工作,在严格人选把关的同时,不得出现设置条件、阻挠自荐等情况。
2.州直八县三市及本县各乡镇(中心)、县直各部门在推荐人选时应充分考察干部日常工作表现,要充分听取推荐人员单位主要领导、中层或负责人的意见。少数民族同志应具备较强的双语表达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公文处理。
3.州直八县三市纪委监委及本县各乡镇(中心)、县直部门、纪检组要对推荐人选、自荐人员遵守政治纪律和反分裂斗争纪律、个人廉洁自律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并提供书面审查意见。
联系人: 周元杰(霍城县纪委监委监委委员、组宣部部长) 姚颖 (霍城县纪委监委组宣部干部)
联系电话:0999-7783605 13309992689 18139229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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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表(未发布)
霍城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自荐表 (未发布)
霍城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岗位设置表(未发布)
中共霍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霍城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霍城县委组织部
中共霍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霍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