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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赣州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考选2人公告

赣州民族宗教 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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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在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选程序方式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选通过发布考选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4月12日(8:30—11:30,14:30—17:30)。

3.报名地点:赣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秘书科(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701室)。

4.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带齐以下证件、资料:①《赣州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请登录发布本招考公告的网站下载);②本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取得正式编制并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1.由赣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身份、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考选资格条件。

2.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4月 19日-4月20日(8:30-11:30,14:30-17:30)到赣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赣州市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70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电话通知其本人。报考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考选计划数不得低于3:1,低于3:1比例将相应调减或取消考选计划数。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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