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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3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科(市人社局北二楼),联系电话:69580019。
报名时需提交《巩义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和最高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电子版发送至gyjwxd@126.com。
(二)资格审核
领导小组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取消其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本人及所在单位。
(三)组织考察
各考察组通过测评、座谈、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期间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考察结束形成考察材料并向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体检
对考察拟确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调。
(五)公示录用
1.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时间到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试用期满经纪检监察业务考试及民主测评合格后,由市人社局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由巩义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5023966。
巩义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派驻机构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