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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委改革办)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委改革办工作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报考范围为南阳市市直、县(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严谨,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学习善思考,文字功底扎实。勇于担当,务实重干,综合素质、工作能力过硬。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有正科级职务或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年龄。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法律、法规和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按照《公务员法》规定,有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5月6日至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不休息)
2.地点:公开选调市委改革办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七一路市委办公楼2楼211房间)。电话:63399836,63399837。
3.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公开选调市委改革办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一式两份;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版免冠正面彩色1寸照片4张;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1份;
(4)《公务员登记备案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1份;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