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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市民政局负责实施。市民政局根据总成绩,按遴选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资格的,由市民政局确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实行不少于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按照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影响任用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回原单位工作。对取消遴选资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市民政局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人社局同意。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南通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9003619,59003620。监督举报电话:59003692。
原标题:2018年市民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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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南通市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南通市民政局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