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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由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具体负责。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及相关简历,初步判断考生报考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考选计划达不到5∶1的,则相应调减考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4月27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9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折算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
(六)考察
由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及市外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对于市外考生的考察,将邀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七)体检
组织考察合格的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八)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综合考虑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政务公开网等网站公示7天。
拟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九)调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须满2周年。
在考选过程中,凡被其他考选单位列为考察政审对象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我单位的考选资格,依序递补。
原标题: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面向全省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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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