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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考察和体检
组织考察按20%折算综合总分。由始兴县委政法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计算综合总分进行排序,经体检合格后提出拟调入人选。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
6、研究决定,办理手续
始兴县委政法委召开班子会,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研究确定调入人选,通过《始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等互联网媒体公示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调任手续。
三、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始兴县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由始兴县委政法委办公室负责,公开选调工作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始兴县委政法委将加强对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做好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等环节的保密工作。对公开选调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由中共始兴县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始兴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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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始兴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