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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衡南县纪检派驻和巡察机构选调30人公告

衡南县人民政府 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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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 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18年3月19日起在衡南党政门户网、衡南新闻网、衡南党建网等网站发布公告,公布选调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纪律要求等,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3日-3月29日(双休日正常上班,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所有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统一到县纪委组织部办公室(县四大家办公室635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34-8550121)。报考人员填写《衡南县纪检监察派驻和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有关资料报名。

3.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复印件,或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出具公务员、参公证明,报名表1份(双面打印);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打(复)印,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的相关信息,包括年龄、学历、身份、工作时间、行政职级等进行资格审查。最低开考比例为1:2,如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布。资格审查和核减计划均在衡南党政门户网公布。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综合类重点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执纪监督审查类重点测试考生业务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谈。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都参加面谈。重点测试报考者履职所必备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谈总分为100分,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笔试、面谈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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