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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确定拟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结合部门和岗位需要,确定拟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选调人数进行等额体检,体检费用由松山湖管委会负责。
(六)组织考察
松山湖高新区党工委对拟选调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确定拟选调人选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组织考察、体检情况,经松山湖高新区党工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公务员调动程序,经拟选调人员原单位同意后办理平级调动手续。
(八)其他
本次选调对参加面试的东莞市外公务员分别给予适当的交通食宿补贴,其中,工作地在省内(不包括东莞市)的公务员600元/人、工作地在省外的公务员1500元/人。
此公告由松山湖高新区党工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松山湖高新区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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