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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年广安市司法局公开遴选1人公告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201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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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考试

  1.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此次遴选。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分别为100分。笔试主要考察写作能力和司法行政相关知识。面试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准考证领取、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实际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3. 如遇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进行公示。

  (五)试用和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后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本公告由广安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6-2332669

  监督电话:0826-2339986(市司法局纪检组)

  原标题:广安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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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安市司法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广安市司法局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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