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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审查:我局收到报名材料后,将根据职位要求,对报名者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试人员名单。未进入考试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5.考察:我局将派出干部考察组到拟调人选所在单位开展考察,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听取单位领导、同事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拟调人选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
6.转任: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选调对象,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拟选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我局将另行选定该批参加考试人员中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为拟选调人员或终止本次选调。
2.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监督。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8年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公证处选调公务员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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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