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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15人简章

镇江市人事考工考试网 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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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体检时间为面试结束后次日上午7:30—11:30,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未在选调机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的,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环节,并自行承担体检费用。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通过调档、向所在单位实地了解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群众公认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人员或放弃参加考察人员将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和体检合格情况予以递补。

(七)公示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经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在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社局、生态丹徒网站镇江市丹徒区公安局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八)选调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简章中未能明确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通过此次选调进入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就职的人员,在丹徒分局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选调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算)。

(三)选调考试期间的体检费用由选调机关负责。

(四)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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