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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4日0时起至2018年4月13日17时止;
2、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本人填写《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报名表》,附近期正面二寸免冠照或电子档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现场报名者到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政治处递交资料报名(节假日可预约);网上报名者将报名资料发至电子邮箱:dtgazzc@163.com,并发送报名短信(包含报名人姓名、联系电话)至手机号13952849588。
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联系人:朱颖,联系电话:0511—85314022,传真:0511-85314058。
3、资格初审:在报名截止时限内,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职务、荣誉、年度考核和获奖情况进行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将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需补充的内容。截止至2018年4月13日24时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1∶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选调计划。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在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288号),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警官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张;
(4)本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说明近5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及《公务员登记表》《人民警察(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印章)。
(5)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妻子和父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主要测试公安理论知识、业务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主要范围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行为规范》、《公务员保密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公共行政管理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常识;3、机关公文处理及应用文写作。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