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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程序
(一)公布职位和条件
在莆田教育网上发布公告,公布公开遴选的职位、条件和有关程序。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3月30日。(双休日不受理)
2.凡全市教育系统内符合遴选条件的干部,属县区管辖的,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属市直学校的,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向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报名;并如实填写《2018年莆田市教育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可从莆田教育网下载填写,也可向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领取。
3.报名时还需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和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各一式1份。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件件一式1份。
(4)其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莆田教育网上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四)考试
考试以笔试(70%)和面试(30%)相结合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以现场写作成绩为主。
1.笔试:4月3日笔试,以现场写作为主,重点考查综合分析、文字表达和综合能力。重在测试考生对教育理论、教育政策、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与运用,不指定复习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