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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按照选调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设立70分为面试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考察程序。
面试通知书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后,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的表现。因考察不合格缺额的,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对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拟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埇桥区督查局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区纪律监察部门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7-3044353
监督举报:0557-3036255
公告未尽事宜由埇桥区督查局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宿州市埇桥区督查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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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督查局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