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递补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1.拟选调人名单将在南溪门户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六)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在公示结束结束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办理完调动手续。
四、特别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选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参加调入单位的岗位竞聘。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3185385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0831-3324549
原标题:宜宾市南溪区教师研训中心公开选调艺术教研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