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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选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服务期限、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8年6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公开选调(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调(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转任(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可提前填写《2018年桂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报名表》。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考专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人社局提出意见,报县公开选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2.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桂阳县外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桂阳县外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调(选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至3月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桂阳县四大院办公楼四楼人社局479会议室。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桂阳县四大院办公楼一楼人社局190办公室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