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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推荐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研究决定等步骤进行。
(一)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方式,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2:1。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组织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1:1确定人选进入考察程序。组织考察前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选调意见。考察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选调单位人员组成,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其个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三)研究决定
考察组成员单位在综合分析人选条件、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等基础上,经研究,对能胜任选调岗位的人员确定为选调人选,并办理调动手续;对不能胜任选调岗位的人员,可依考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递补考察人员一次。
本通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人:高卫红;联系电话:0553-7864225
原标题:关于县人大办等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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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繁昌县委组织部 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