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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可选择邮寄(邮政EMS或顺丰)或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接收其他快递公司及到付邮件,寄来材料不再退回)。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在宝安政府在线-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城市更新局网站下载) 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均需查验原件、保留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选择邮寄方式报名的,在笔试阶段查验原件);
(3)公务员登记表、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或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的复印件。
其它要求详见《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3月30日9:30—11:30,14:30-17:30,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
3、邮寄材料及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民一路2号A604、A602室,联系电话:29996660、29996659,联系人:石小姐,陈小姐。
4、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请保持手机联络畅通);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二)考试与考察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三)确定选调人选
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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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表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