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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本次考调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科目:政策理论知识、公文处理与写作,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3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州委编办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州委编办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差额确定6名考察人选(差额2名)。由州委编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州委编办室务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试用
州委编办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六)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州委编办室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拟考调人员。如试用结果达不到考调要求或试用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试用资格,并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该考调职位空缺(或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七)公示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州委编办对拟正式考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送组织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影响考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该考调职位空缺(或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2.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3.本公告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发布,各阶段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4.体检、试用、公示各环节出现缺额需要递补的只递补一次。
六、本公告由中共凉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凉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34—3866683(州委编办综合科)
监督电话:0834—3866401(州纪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组)
0834—3865539(州委编办监督检查科)
原标题:中共凉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2018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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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共凉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凉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