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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专业素质以及对公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入闱考核考察的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考察对象)。
组织考察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组织考察期间如出现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认定不合适人选等情况,人员不再递补,且职位可以空缺。
6、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7、决定任用。综合考核考察情况,按照1:2的比例对各职位建议人选进行差额票决,决定拟任用人选。拟任用人选实行任前公示,向社会公布。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转移工资、人事及组织关系,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四、其他事项
考生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以下电话。
岗位咨询电话:0794-8276687
监督举报电话:0794-12380
本公告由市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公开选拔正科级部门负责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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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