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领取准考证。2018年3月26日上班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州委州政府目督办综合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
(五)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参加考调人员携带相关报考材料到州委州政府目督办审核,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达不到5:1的,经组织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考调名额。其中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若报考该岗位人员符合另一岗位报考条件,且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可调整至另一岗位参加考试。
(六)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①笔试科目
办公室工作人员:政策理论知识、公文处理与写作,卷面满分100分。
会计:财务基本知识、公文处理与写作,卷面满分100分。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3月28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③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①笔试结束后,由州委州政府目督办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②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七)考察。面试结束后,州委州政府目督办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差额确定4名考察人选(差额1名),由州委州政府目督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州委州政府目督办室务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九)试用。州委州政府目督办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选,安排到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