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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报昆明市水务局党组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昆明市水务局官网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符合选调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一)选调工作邀请昆明市纪委驻水务局纪检组、市水务局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和选调资格。对违反选调纪律、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选调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与拟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拟调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聘用考试。
1.伪造和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