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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第二轮现场调研报告成绩由到低分,按不超过选调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⑴本人的《长沙县2015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试选调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
(2)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签署“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4)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5篇以上,参与撰写的大型综合材料要注明本人负责的具体部分;
(5)其他获奖证书或文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等能力。
3、面试结束后,按照两轮笔试平均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平均成绩从到低分排名。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含资格终审)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十一、体检
考察结束后,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综合考生总成绩及考察情况,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研究决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入围考察的人选中择优递补。
十二、公示
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公示拟选调对象,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监督。
十三、调动
公示期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十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31—84011237(中共长沙县委政策研究室)
2、监督电话:0731—84024416(长沙县人社局公务员科)
3、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731—84062128(长沙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原标题:中共长沙县委办公室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试选调文秘人员简章
中共长沙县委办公室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