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比例为3: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测试逻辑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成绩现场公布,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合成与排名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计分方法为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红土地”湘潭组工网、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潭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分实地考察和工作考察。实地考察:通过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进行考察。工作考察: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考察。考察时间1个月。
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人选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并按规定的程序对其另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分别在相关网站和我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拟调入对象。一经调入,需与调入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服务年限承诺书。
(九) 纪律要求
为确保选调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将对选调工作中出现的以下行为者,取消其选调资格或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蒙骗他人、欺骗组织、行贿和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
2.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受贿、徇私舞弊、接受宴请、借选调之机谋取私利的;
3.工作人员在选调各个环节中管理松懈、泄露试题、相关材料审查不严和为作假者隐瞒真相提供方便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本次公开选调由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