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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一)公告时间。招考公告于2018年3月5日—3月16日,通过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北安电视台、北安政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正式报名与资格审查。2018年3月5日开始进行报名登记。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中共北安市委政法委(北安市行政办公中心 0710室)。报名时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机构编制平台证明和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等,以上需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北安市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从报名开始进行资格审查,并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如发现填报信息不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为机试、笔试和面试,各为100分。
1、机试和笔试。计算机测试,测试考生操作计算机能力;笔试,测试考生文字综合能力。两项分值占总成绩的比例为6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面试分值占总成绩的比例为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选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根据折合后的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具有文字综合能力或懂得财务人选优先)。如果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选调资格、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考察不合格,则取消相关人员考察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选,在北安电视台、北安政法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结束后无异议的,考生应及时报到并办理调转手续。
五、纪律要求
参加选调人员在考试、选调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为便于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选调工作严肃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0456-6426252 手机:18545299909
联系人:刘炳华
监督电话:0456-6426292
以上未尽事宜由北安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北安市委政法委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公告
北安市委政法委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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