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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调入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7日起至3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务必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思想品德好,忠诚干净、敢于担当,上进心强,具备一定文字综合能力,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推选出来,并组织其参与选调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照片4张,填写《2018年祁阳县公开选调县委巡察工作人员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报名地点:县纪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46-3263025 。
(二)资格审查
按照选调范围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是科级干部的还需报县委研究同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