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szks.gov.cn/exam/index.html)、宿州市公安局网页(http://sz.ahga.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宿州市公安局448室(宿州市银河一路508号)。
3、开考比例: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2:1,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选调计划数。
4、报名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宿州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经所在单位(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加盖公章。并承诺本人提供的证件、材料及填写的信息均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表正反面打印在一页纸中。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人民警察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寸4张;
(4)《录用人民警察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县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如年度考核表因缺失等情况无法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宿州市公安局网页进行公示。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知识等内容(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范围)。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事项另行通知,缴纳笔试考务费用40元/人,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