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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核对审查其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经审定后通知参加考试。
(三)能力测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分两轮进行。
笔试重点测试应试者对当前新形势、新要求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特别是“放管服”改革、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相关政策的把握和领悟理解程度,以及文字写作、分析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面试重点测试考生个人的特长优势、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四)组织考察
根据能力测试综合情况,与所在单位沟通考察,提出选调初步人选。人选达不到我办相关要求的,减少或取消选调岗位。
(五)跟班学习
选调初步人选在本办进行3个月的跟班学习。
(六)考核转任
根据人选跟班期间的表现,我办研究确定选调人选,按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三、组织纪律
选调人选在选调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选调资格:托人说情打招呼的;原单位不同意选调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选调资格的;考察不合格的;跟班学习期间表现不佳的。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州市越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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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