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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团市委党组根据选调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
(八)公示
对团市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的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结果的对象,确定为试用对象。试用期为三个月。
(十)转任
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的试用对象,正式办理转任手续。
四、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团市委组织实施。
原标题:共青团永州市委员会关于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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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永州市委员会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