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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察
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人选依总成绩按选调职位计划数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缺额或考察不合格或不适宜选调的,在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等额递补一次。
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九、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工作结束后,按选调职位计划数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和县政府网—站群导航—和县人社局网页”公示3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结果的,即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十、其他
1、关于选调计划、职位简章和入围考生的笔试、面试、考察和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和县政府网—站群导航—和县人社局网页”公布,报考人员应主动查询。
2、公开选调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报考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5312454;
县人社局:5307559。
监督举报电话:县第五纪检监察组:5313612。
原标题:和县2018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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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和县部分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中共和县县委组织部 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