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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选调公务员50人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18-02-27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拟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选调资格自行取消。

2.公开选调过程中,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工作安排将通过广州荔湾网站(http://www.lw.gov.cn/)通知公告栏目公开或通过电话和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未获选调的其他报考人员,选调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3.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选调的,选调单位可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4.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办理转任手续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并且原则上在本区最低服务5年。我区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等问题。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组织部、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0-81948946;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组织部:020-81599865。

原标题:广州市荔湾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年上半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017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xls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组织部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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