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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临沂沂南县遴选县委县政府外聘法律顾问10名公告

沂南县人民政府 2018-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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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报名结束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考试。上一届聘用律师继续报名并参加考试,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三)面试

笔试成绩前10名人员进入面试。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10名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后,将拟聘任的法律顾问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聘任

拟聘任法律顾问名单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后予以聘任,聘期两年,聘任期间实行轮流值班制。

报名者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笔试、面试及考察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沂南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doc

沂南县人民政府法制局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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