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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计划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择,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
(一)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二)考察。用人单位将组成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查阅本人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接受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和调入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和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岗位考察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选调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命题组为名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此次考试选调岗位的职务层次均为科员,选调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不予保留。
(四)对于选调后可能出现的夫妻两地分居、子女上学等问题,选调单位不负责解决。
报考咨询电话:
0477-8588066(市发改委)
0477-8580315(市城管局)
0477-8586026(市人社局)
技术咨询电话:0477-858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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