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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1.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时间2018年3月4日,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含《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内法规和党政机关相关知识。
(2)报考公文写作岗位人员需加试《申论》,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分为两类:一是只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人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二是报考公文写作岗位人员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100分=《公共基础知识》×50%+《申论》×50%。
(4)报考公文写作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第(3)条要求进行两次排序。一是首先按笔试二门考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公文写作岗位面试人员;二是凡未被公文写作岗位录取的人员,可再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一门考试成绩参与一般岗位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5)笔试成绩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荥阳市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选调名额递减,直至取消。面试当天,因各种原因造成某一选调岗位小于或等于面试比例的,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及工作流程》(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政策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共同组织,考察程序及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八)公示录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试用期满经纪检监察业务考试及民主测评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有关要求
为确保此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 峰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邢留印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赵卫华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文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锡周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范喜昌 市编办主任
李贵希 市财政局局长
马红珂 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邢僈倩 市纪委常委
王胜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红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胜烈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选调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六、其他事宜
1.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2.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参加选调,在选调过程中保持联系畅通,若因选调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弃权。
3.接受社会各界对选调工作的监督。监督电话:0371—64680378
4.本公告由荥阳市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并另行通知。
原标题:荥阳市纪委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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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3